为进一步实施“五大工程”,特别是“城乡新貌新风工程”和“干部执行力提升工程”,完善对违法建设、违法用地(“两违”)举报和监督机制,拓宽“两违”案件线索来源,充分发挥市民群众的监督作用,有效打击“两违”行为,保持查处“两违”的高压态势,推进市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内“两违”整治工作“再上档更进位”,决定设立“两违”举报电话。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在河池市中心城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属国家公职人员(含村、社区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实施的或者授意他人变相实施“两违”行为的,广大市民群众都可举报。
二、举报时间
全天候24小时任何时间均可举报。
三、举报方法
拨打“两违”举报办公室电话:0778-2259028。“两违”举报电话公布在河池电视台、河池日报、河池电台、河池网、政府门户网站等各有关媒体上。
四、举报奖励
“两违”举报办公室对举报的“两违”行为情况进行核查,除执法执纪部门已掌握的情况外,属实的视情况给予实名举报人适当奖励,奖励额度为50元至100元。多人举报的同一个案件奖励第一个举报人。
五、举报要求
举报人举报“两违”行为时,尽可能据实告知被举报人的姓名、单位、部门、家庭住址、违法事实及违法行为发生具体时间、地点。但不得借举报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诬陷他人。
六、举报保密
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安全和其他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对举报人的姓名、单位、部门、家庭地址、电话号码等有关情况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举报材料列入密件管理。接受举报人举报或向举报人核查情况时,做好保密工作,在不暴露举报人身份的情况下进行。在宣传报道和对举报有功人员的奖励,除征得举报人的同意外,否则不得公开举报人的姓名、单位、部门、家庭住址及电话号码等相关信息。
七、举报处理
“两违”举报办公室在接到群众举报后,立即如实登记举报内容,经相关程序后,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并在规定时间内向举报人回复处理结果,对处理结果有异议的,举报人可以提出意见或建议。
特此通告
河
池
市
监
察
局
河池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13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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