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股东:
根据《广西农村合作金融机构2012年度股金分红工作指导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办公室关于广西农村合作金融机构2012年度股金分红方案的审查意见》及《河池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12年度股金分红方案》的决定,经河池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社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决定即日起兑付2012年度股金红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金分红比例及方式
(一)分红比例为12%。
(二)分红方式为现金加转增股本进行,当年红利的15%转增股本,85%现金发放。即2012年投资股分红比例为12%,其中:每100股派发现金红利10.2元;每100股配送红股1.8股,不足1股的按现金形式发放。
二、股金红利计付规则
(一)对2012年度新增股金按月分红,不满1个月的按1个月计付红利;
(二)股金分红以年末实际投资股的余额对照对应的分红比例、实际入股期限计付;
(三)股金红利转增股本的最低股数为1元,1元以下的股金红利采用现金分红。股金红利转增股本全部为投资股。
三、查询、领取方式
各位股东可于3月12日起持有效身份证件、股金证和存折(银行卡)到本联社各营业网点核对、查收或领取,并补登股金证分录流水记录。
衷心感谢广大股东和社会各界人士对河池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多年来的支持!
特此公告
河池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201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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