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来,天峨县通过总结和探索在六排镇云榜村建立的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以及近年来在全县推广工作中的做法和体会,我们深深感受到农村基层党组织在开展治安防控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
一、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开展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领导核心
天峨县在开展农村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中,各村党(总)支部的核心作用非常凸显,通过这个核心力量团结带领各屯党员,治安积极分子、治安中心户、社会团体形成了点、线、面相结合的“横到边,纵到底”的治安防控网络格局,该县通过“三依靠、四到位、五联防、六大员”的“云榜警务模式”,使广大党员、群众的思想和行动都能始终围绕在村党组织的周围,确保了农村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顺利开展和整体推进。
二、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开展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基础和关键
天峨县公安局在开展
“云榜警务模式”试点工作中,充分发挥云榜村党总支在创新社会治安管理中的核心和引领作用,将村总支成员、村委班子,各村党支部成员、村民小组长成员全部纳入村一级的治安防控组织领导机构,形成村级治安防控网络,在村里的各屯(队)又将屯(队)里的党员、队干、治安积极分子、治安中心户组织起来建立了屯一级的治安防控网络。
2011年底,天峨县委、县政府为了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和信访维稳工作,在公、检、法、司等部门抽调了9名有经验的同志,到各乡镇任专职综治副书记;从公安局抽调了94名民警,挂任全县94个行政村党支部副书记或村委主任助理。通过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为筑牢基层组织政权根基和全县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整体推进,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三、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巩固和落实农村社会防控体系建设的战斗堡垒
天峨县在开展农村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中,通过重点“围绕一个核心”即:巩固共产党的执政地位。采取了将警务工作融入村“两委”工作中,使警务工作与村“两委”工作同谋划、同发展,不仅为公安机关在开展农村治安防控工作上奠定了坚实牢固的第一道基础防线,也提高了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村干、队干、党员干事创业的激情被激发了,责任心增强了,党在农村基层组织的执政基础不断得到了巩固。
2012年6月份,天峨县多数乡镇因强降雨引发不少村屯地质灾害事故,在第一时间,村干、组干自觉带领和组织群众开展抢险救灾、生产自救。据统计,这次事故共上报各类信息63条,
1300名村干、队干直接参与防汛抗灾和灾后重建工作,抢救和转移受灾群众1200多人,及时转移群众财产价值达100多万元。充分发挥了农村基层组织“中流砥柱”的作用。
四、农村基层党组织是联系广大农民群众最直接的桥梁和纽带
天峨县在开展农村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中,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公安牵头,部门联动,群众参与”的原则,农村基层党组织发挥联系群众、组织群众、服务群众、团结群众的优势,发动群众积极参与信息收集、群防群治、抢险救灾等,尤其是各村警务室(站)民警,在化解矛盾纠纷工作中采取“人民调解与公安行政调解”相结合的方式,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2011年第四季度和2012年,天峨县公众安全感和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均达到了93%以上,位居全区110多个县(市、区)前列。
五、农村基层党组织成员是构建农村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最活跃的“细胞核”
开展农村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其目的就是“人民治安人民治、人民治安人民管”,使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成果惠及群众。村(社区)干部虽不是公务员,但却是公共事务的“现管”、最贴近人民群众,激发农村“细胞核”散发出的模范先锋和主人翁能量,是我们开展农村治安防范体系建设的重要力量。
天峨县是水库移民大县、地广人稀,治安情况复杂,维稳压力大。公安民警在开展工作中,主动与农村党员群众广交朋友,为村里做好事,解难题,村里的党员群众把民警当知己,主动将自己所了解的情况向民警反映。2011年至2012年,该县公安机关收到各类信息400多起,破获刑事案件40余起,查处治安案件62起,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近300起。全县1555个自然屯、94个行政村、9个乡镇在化解矛盾纠纷做到了“小事不出屯,中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各类案件的发案数和群体上访、群体性事件均呈下降态势,全县治安案件从2009年的1048起下降至2012年的613起,刑事案件从2009年的740起下降至2012年的521起,2012年全县94个行政村有31个无治安案件发生、52个无刑事案件发生,连续4年没有发生群体性事件。
(作者系天峨县公安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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