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峨讯
日前,天峨县人民法院牵头,会同该县检察院、公安局制定出台了《天峨县人民法院、天峨县人民检察院、天峨县公安局关于建立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协调配合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该县依法打击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提供了有效的制度保障。
《意见》规定,法院、检察院和公安局应当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对于法院移送的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公安局应当及时立案侦查,检察院应当及时批捕并及时提起公诉。
《意见》规定,法院认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应当收集证据材料,移送公安局;公安局应当在收到案件材料后依法进行审查;法院认为公安局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的,提请检察院予以监督。检察院认为需要立案侦查的,应当要求公安局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局立案。(肖远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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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峨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天峨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