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县讯 (通讯员 陈永飞 汪世领)今年以来,曹县检察院结合该县学校多、资金量大、群众关注的实际,立足检察职能,采取“调研、办案、建议、教育”四环相扣的工作方法,为教育资金上把 “安全锁”,堵塞教育资金管理上的漏洞。
自今年3月份以来,曹县检察院抽调检察人员,成立了全县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专题调研组,在县财政局和教育局的配合下,开展了专题调研工作。调研过程中,该院核查了5个乡镇 (办事处)59个中小学校的账目,对6个乡镇的中心学校及所辖学校进行了实地调研,与县教育局、部分中心学校有关人员进行座谈,并写出了专题预防调研报告,上报县委、县人大、县政府等领导机关,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调研中检察人员发现一乡中心学校采取虚开发票或者采用其他发票报账方式,虚列支出报账现象比较严重。经立案侦查查明,自2008年第4季度至2010年元月份,该乡中心学校校长伙同报账员利用报账之机,在一地税分局多次重复利用他人的名字和身份证,虚开税务发票,虚列支出,将拨款数额高出各学校报销总额的26.6万元予以私分。此案的查办,切实收到了“查办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实效。
针对发现的问题,该院向教育部门提出了预防检察建议:一是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使用权限应当进一步规范和界定;二是教育会计核算中心应当进一步改善报账方式,对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实行分类管理;三是切实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的监管力度;四是加强与财政、纪检监察、检察机关等部门的联系和协作;五是加强对中心学校校长和报账员的教育和管理。县教育局收到检察建议后,迅速研究制定了落实措施,完善了报账程序,强化了监督管理措施,使全县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学校财务管理走上了规范化轨道。
为巩固调研、办案、建议成效,该院在全县教育系统举办专题法制教育讲座。授课检察官结合发生在身边的典型职务犯罪案例,讲述了职务犯罪的危害、特点、规律等方面的知识,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职务犯罪预防对策,使教育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提高了法律意识,认清了腐败的危害性,切实做到警钟长鸣,自觉管理好、使用好义务教育保障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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