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武县检察院开展“倾力被害人人文关怀”行动,逐步建立了一套以经济救助、法律援助、心理帮助为主要内容的刑事被害人救助机制,让被害人感受到——
为进一步化解社会矛盾,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充分体现检察机关对群众的司法关爱和人文关怀,连续三年来,成武县检察院开展了 “倾力被害人人文关怀”行动。该院在县财政、民政、司法、卫生医疗等部门的支持配合下,积极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逐步建立了一套以经济救助、法律援助、心理帮助为主要内容的刑事被害人救助机制,全方位地帮助被害人尽快摆脱经济困境,疏导心理障碍,有效地化解了一批社会矛盾。
资金帮扶:缓解被害人经济压力
成武县检察院积极争取县财政、民政部门的支持。财政部门从办案经费中列支刑事被害人专项救助资金,民政部门从低保和大病救助等惠民政策方面对特困刑事被害人给予倾斜。成武县检察院在控申科设立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室,对县境内发生的刑事案件中的特困被害人,在刑事诉讼期间内用专项资金提供必要的生活费、医疗费等紧急救助,每人救助金额不低于2000元。2012年5月,成武县检察院在审查起诉一起抢劫杀人案时,办案干警发现被害人被犯罪嫌疑人砍成重伤,仅第一次手术期间就花费医疗费用5万余元,因伤势严重,还需要做二次手术,其家人虽多方举债,仍然无法筹集到手术所需的费用。办案干警及时向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室提出申请,向其发放特困刑事被害人救助金5000元,并协调县民政局为其解决大病救助资金5000元,使其顺利进行二次手术。
法律援助:协助被害人依法维权
相当一部分刑事被害人因为受到不法侵害,造成经济困难,没有能力聘请律师,而本人对法律了解较少,在诉讼活动中不知道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成武县检察院针对这一情况,在适当进行经济救助的同时,积极和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联系,会签了《特困刑事被害人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办法规定,县检察院在办理公诉案件时,发现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确因经济困难没有能力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办案部门可以代其向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对检察机关提出申请法律援助的案件,符合条件的应及时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援助。2013年3月,成武县检察院在审查一起交通肇事案件时,发现被害人在事故中造成重伤,家庭非常困难,其家人又不知道如何向被告人要求经济赔偿,承办人在征得被害人的同意后,向法律援助中心提出申请,法律援助中心为被害人指派律师,向法院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最终,被害人获得了8万余元的民事赔偿。
心理疏导:帮助被害人消除心理障碍
突如其来的不法侵害,在给被害人身体造成伤害、财产受到损失的同时,还给一些被害人造成了难以承受的精神压力,在接受司法机关调查询问时心理失衡、行为偏激、对立情绪强烈,甚至有的丧失生活信心。
为帮助被害人恢复心理健康,成武县检察院专门从县医院聘请心理医生,对被害人进行有针对性地心理疏导和心理安抚,帮助救助对象走出心理阴影,消除报复和对立情绪,重拾生活信心。2012年成武县检察院在审查一起故意杀人(未遂)案件时,发现被害人因为面部被严重毁容,家人无钱给其医治,一度产生悲观厌世的思想,对办案工作拒不配合。了解情况后,办案人员和心理医生对案件进行了认真分析,针对被害人的特殊情况,制定了心理疏导方案,利用向其发放救助资金的机会,到其家中与被害人谈心交流,使其重新看到了生活的希望,放弃了轻生念头。
两年来,成武县检察院共发放刑事被害人救助资金5万余元,争取民政部门发放大病救助和慈善基金2万余元,向被害人提供法律援助12人次,开展心理疏导15人次。“经济帮扶、法律援助、心理疏导”三重救助机制的建立,在解决刑事被害人的经济困难、维护被害人合法权益、减轻被害人痛苦、缓解被害人心理压力的同时,有力地保障了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及时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
通讯员 文国 为海 记者 雪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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