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刘永生)8月23日,成武县公安局南鲁派出所民警救助了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白鹭。
当日19时许,该所接群众报警称:南鲁集镇北陈庄行政村村民陈彦红在村北地里捡到一只不知名的白色鸟儿,不能正常飞行,希望派出所予以救助。
处警民警到达现场后,也不知是何鸟类,便向县林业局的有关人员进行电话咨询。林业局的工作人员听到民警对该鸟的特征描述后,初步认定这是一只白鹭,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由于白鹭野性大,不易圈养,林业局的工作人员建议进行放生。可是,该鸟不能正常飞行,而对白鹭的身体进行检查,也未发现有明显的外伤,民警便将其送往县林业局救助站进行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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