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刘 维)11月17日,经成武县人民检察院批准,成武县公安局依法对涉嫌盗窃犯罪嫌疑人宋某坤、王某亮、刘某松、刘某伟四人执行逮捕。
今年8月18日,成武县人民医院西门北50米路东停放在路沿石上的一辆“天沃”牌电动轿车被盗,价值24800元;8月19日成武县某局家属院内一辆电动三轮车被盗;9月4日,成武县瑞和嘉园一辆时风牌电动轿车被盗。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城区连续发生多起电动车被盗案件,在一定范围内给广大人民群众造成了不良影响,成武县公安局及时抽调人员立即成立侦破专案组,缜密摸排案件线索,加大攻坚力度,并将此案列为督办案件,坚决打掉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专案组民警立即开展案件侦查工作,及时调取了案发现场及周边监控,侦查员认真寻找嫌疑人作案时可能留下的蛛丝马迹。10月中旬,办案民警在郓城及单县警方的大力协助下,发扬连续作战的精神,冒着大雨先后将涉嫌盗窃的犯罪嫌疑人宋某坤、王某亮、宋某友、刘某松、刘某伟等六人抓获。到案后,他们对在成武县城内盗窃电动轿车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查,2016年7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宋某坤、王某亮、刘某松、刘某伟等人交叉结伙,驾驶黑色轿车,流窜至成武、单县、鄄城、巨野等地,于凌晨1时至3时在居民小区内采取用T型锥撬别车门的方式盗窃电动轿车,作案40余起,涉案价值三十余万元。犯罪嫌疑人李某波明知是赃物,仍以低于市场价收购被盗车5辆然后加价出售。案件破获后,坚持“破案必追赃,追赃必退赃”的理念,尽最大可能为群众挽回损失,办案民警放弃休息时间,成功追回涉案车辆6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