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自2月21日起启动了打击经济犯罪的“云端一号”行动。昨日,该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行动开展一周以来的情况。
重点打击各类经济类诈骗
牡丹晚报记者在发布会上注意到,诈骗类犯罪是公安机关此次行动的打击重点,涵盖了金融领域、财税领域、民生领域、市场领域的经济犯罪。
金融领域的经济犯罪,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骗取贷款、贷款诈骗、违法放贷、骗取票据承兑、票据诈骗、伪造金融票证、保险诈骗、信用卡诈骗等为打击的重中之重;财税领域的经济犯罪中,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税、逃税、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为打击重点;民生领域的经济犯罪,着重打击侵权假冒、假币、网络传销等违法犯罪行为;而合同诈骗、虚假广告、串通投标等行为,是重点打击的市场领域的经济犯罪行为。
市公安局副局长刘广新介绍,为确保“云端一号”行动打出声威、取得实效,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高荣国任总指挥,各分县局成立了“一把手”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和具体办事机构。行动中,公安机关将综合运用数据研判、有关部门和机构移送、深挖串并案件、动态管控重点人员、基层摸排等多种方式,深入梳理经济犯罪“人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全面刻画犯罪网络、资金、人员等情况,批量生成案件线索,破获一大批经济犯罪案件,适时发起集群战役或专案侦查。
20名逃犯被公开通缉
刘广新介绍,行动启动后,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通缉20名逃犯。
据介绍,被通缉的20名逃犯,均为案情重大、影响恶劣的网上在逃人员。此次通缉实行奖励制度,群众每向公安机关提供1名通缉逃犯抓捕线索并经查实抓获的,市公安局予以500元以上的奖励。同时,坚持追逃追赃并重,强力推进缉捕逃犯清网行动,最大限度地为受害群众挽回经济损失,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通缉令发布后,除了予以张贴,警方还采取了微信发布、入户走访、规劝攻心等措施,对在逃人员及其家属形成强力震慑。行动开展一周以来,被通缉的20名逃犯中已有9名被抓获。
此外,公安机关还将大要案侦办作为行动主攻方向,深挖缉捕经济犯罪幕后组织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行动期间,将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大要案实行挂牌督办,限时破获。
捷报频传,一周破案18起
刘广新介绍,行动启动一周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已破获各类经济类犯罪案件18起,逮捕5人,抓获逃犯12名。发布会上,警方向社会通报了一批典型案例。
2013年2月9日,薛某某提供虚假的担保人证明,骗取郓城某银行贷款80万元,到期后拒不还款并潜逃。2月21日,薛某某被郓城县公安局抓获。
2月21日,定陶区公安局破获一起职务侵占案。嫌犯李某某利用担任山东某纸业有限公司业务员职务之便,未将2015年4月至12月销售货款34万余元入账,供自己使用。
2月21日,鄄城县公安局破获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经查,2015年7月,犯罪嫌疑人张某在没有实际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以菏泽某纺织有限公司名义,向福建等地10余家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600余份,价税合计2000余万元。
2月22日,单县公安局破获一起重大合同诈骗案。2015年5月份以来,为获得“美丽乡村”及“土地增减挂钩政策”资金,犯罪嫌疑人卢某与吴某某合谋,冒用单县某镇政府、某村委会名义,与卢某挂靠的徐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旧村改造工程建设合同,采取虚构工程建筑面积、伪造公司印章等手段,诈骗承建商工程保证金300万余元。
2月22日,巨野县公安局破获一起违法发放贷款案。2012年至2014年,犯罪嫌疑人路某某在担任巨野某乡镇银行机构负责人和客户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使用客户贷款,伪造购销合同,违法发放贷款469万元。
2月23日,成武县公安局破获王某信用卡诈骗案。2010年至2013年,王某冒用王某静名义从成武4家银行办理了6张信用卡。在没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恶意透支56万元,经银行工作人员多次催收拒不归还。
2月23日,曹县公安局将涉嫌骗取贷款犯罪的董某某抓获。2009年6至7月,曹县某木业公司欲在曹县某银行贷款,却因没有土地使用证、房产证,贷款未果,公司股东董某某与当年9月27日以个人购买原木为名,办理贷款45万元,并由该木业公司担保。这笔贷款并未购买原木,而是被董某某用于偿还公司欠账,2010年10月27日贷款到期后至今未还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