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于海梅记者 淑娅) 借理财机构名义,以高额利息为诱饵,一年多时间吸收他人存款98.1万元,之后将这些存款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单县男子乔某近日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昨日,牡丹晚报记者了解到这起案件的一些细节。
今年30岁的乔某经商多年,却屡屡受挫。自2007年开始,他先后投资过电子厂、养猪场、鸭苗孵化场、宾馆等,不仅没有任何盈利,反倒赔了不少钱,导致债台高筑,其中还有民间高利贷。他说:“眼看着债台高筑,我就想尽一切办法尽快挣钱还债,特别是高利贷,每天都有人找我逼债。后来我就想起来一个挣钱快的门路,开一个‘私人银行\’,低息吸收存款再高息放贷,这样既能赚个利息差额,又能及时周转资金,偿还一些当紧的高利贷。”
打定主意后,乔某就在单县徐寨镇东大街租了五间两层临街门面房,挂起了“青行理财投资服务大厅”的招牌,并招聘人员,办理工商登记。2012年5月,他的理财机构开业,经营范围为“房地产信息咨询、车辆信息咨询”。实际上,他没有按照规定的经营范围经营,一直在面向社会吸收存款。他在吸收存款时向存款人承诺:存款利息比银行存款利息高,到期后返本付息,存款自愿,取款自由。
在高息诱惑下,当地57名群众先后将98.1万元钱存入乔某的“银行”,这些钱均被乔某用于归还其所欠个人债务、发放员工工资、支付宣传费。2013年11月,部分存款户要求支取到期存款本息,乔某已无资金支付,随即外逃。今年8月20日,乔某在杭州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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