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姜培军) 10月25日,单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周某某等人非法拘禁、虚假诉讼、诈骗一案,这是单县法院开庭审理的首例涉嫌恶势力犯罪案件。
单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周某某、郝某某、孙某为索要债务,多次非法拘禁他人,且具有殴打、辱骂、威胁情节;被告人周某某、宋某某、李某某为索要债务非法拘禁他人,且具有辱骂、威胁情节;被告人周某某、郝某某、孙某、朱某某、邹某某、宋某某以捏造的事实向单县人民法院诉讼,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被告人周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
单县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周某某等人多次非法拘禁单县某公司法人李某某、股东刘某某,迫使二人出具欠条等,并先后三次对该公司提起虚假诉讼,并申请查封该公司、冻结该公司的账户,致使该公司投资的项目长时间搁置,干扰了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属于恶势力犯罪。应当以虚假诉讼罪、非法拘禁罪和诈骗罪追究被告人周某某的刑事责任;以非法拘禁罪、虚假诉讼罪追究被告人郝某某、孙某的刑事责任;以虚假诉讼罪追究被告人朱某某、邹某某的刑事责任;以非法拘禁罪、虚假诉讼罪追究被告人宋某某的刑事责任;以非法拘禁罪追究被告人李某某的刑事责任。同时应对被告人周某某、郝某某、孙某、宋某某实行数罪并罚。
该案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单县首例进入审判环节的恶势力犯罪案件。庭审中,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部分被告人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危害性,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旁听人员也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庭审,认识到了恶势力犯罪的危害,切实感受到该县扫黑除恶的决心,增强了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