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玉琴5276元,高红云5246元,孙济国4780元……”
2月20日,在东明县马头镇三楼会议室内,富民源农业合作社正在进行分红。眼看着一沓沓红彤彤的票子递到参加会议的社员手中,现场领钱多的社员满脸笑意、喜气洋洋,领钱少的社员暗下决心,一定赶上。
富民源是东明县较大的农业合作社组织,理事长刘修甫介绍说,尽管合作社与社员之间的关系不以盈利为目的,但合作社的盈余,除了一小部分留作公共积累外,一部分根据社员与合作社发生交易额的多少进行分配。去年,富民源合作社纯利润73426元,社员分红51398元,社会捐助3200元。
“我开了一家旋皮子的板材厂,顾不上管理家里的地,交给合作社托管后,不用种、不用收,打药、施肥、除草都不用管,卖粮食时价格还贵上毛把钱,真是不孬。”说起加入合作社的好处,马头镇西街村村民刘声旺赞不绝口。
富民源合作社成立于2011年,作物种植面积8000多亩,社员176户。4年来,该社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目标,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原则,建立机制,规范运作,完善管理,强化服务,依靠科技与创新,在农民增收、打造品牌、提高组织化程度、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2011年,合作社理事长刘修甫被国务院评为“全国种粮售粮大户”,2012年被农业部评为“种粮标兵”,2013年被评为“第三届乡村之星”。 合作社先后被农业部授予“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省级示范社、菏泽市明星示范社等荣誉称号;2016年1月,富民源合作社被农业部、农民日报社评选为全国百家之一的惠农工作站。
马头镇党委书记陈东明说,富民源合作社给全镇土地流转、规模化经营做出了表率,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在马头镇,像富民源这样的合作社还有好几家,这些合作社既促进了土地流转、规模化经营,还解放了生产力,改变了农民种田的传统观念,对新农村建设和农业效益的提升起到了积极作用。
通讯员 王恩标 记者 臧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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