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韩波)5月7日,记者从团市委获悉,五四青年节前夕,团中央集中表彰一批先进个人和集体,菏泽市一名个人和一个基层团支部获表彰。
为树立和宣传当代青年的优秀典型,引导和激励全国广大青年树立崇高理想追求,立足本职成长成才,共青团中央日前决定授予171名同志2012年度“全国优秀共青团员”称号,授予130名同志2012年度“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授予346个基层团组织2012年度 “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称号。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丹阳派出所民警刘建超获2012年度“全国优秀共青团员”称号,鄄城县人民检察院团支部获2012年度“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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