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卢立同)6月26日,全市医疗生育保险暨居民大病保险工作会议召开。市人社局副局长王霞,市医保处主任宋宏臣,各县区人社局分管局长、医保处主任,中国人寿菏泽分公司张呈全副总经理一行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市医保处宋宏臣主任主持,5个先进县区做了典型发言,各县区进行了经验交流和工作汇报。
中国人寿菏泽分公司张呈全副总经理,对公司近三年来大病保险工作进行了回顾总结,并表示继续全力做好受托承办工作:要增强责任感与使命感,要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要积极探索“大保障、大健康、大发展”服务模式。公司将立足于服务民生、保障民生和改善民生,更好地融入菏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为百姓提供更高质量的保险保障。
市人社局副局长王霞对做好今年的居民大病保险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一是认真执行全省统一的居民大病保险政策;二是按规定做好资金筹集拨付;三是加快大病保险信息系统建设;四是建立合署办公制度,认真做好经办服务;五是加强监管,防止不合理费用的支出。
据悉,菏泽市2015年度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将严格执行全省统一政策,促进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的协同互补,切实减轻患重特大疾病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负担。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1.2万元,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2万元以上(含1.2万元)、1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50%补偿;10万元以上 (含10万元)、2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60%的补偿;20万元以上 (含20万元)以上的部分给予65%补偿。一个医疗年度内,居民大病保险每人最高给予30万元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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