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碧海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学林嘉苑项目在未开工建设、不具备销售条件下擅自收取认筹金,我局已向碧海公司下发整改通知,要求碧海公司停止违规行为,退还所收认筹款。但截止目前,仍有群众反映未办理退款手续。现告知交纳学林嘉苑项目认筹金的群众,尽快办理退款手续。同时,再次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房时要认真查验商品房项目“五证”是否齐全(“五证”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菏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