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到七十多岁了,第一次看见检察院、法院的开庭是这样一个过程,我们以后打官司也越来越来有信心啦。”庭审结束后,刚刚走出旁听席的张大爷说道。在场负责组织协调庭审活动的居委会主任张德海告诉记者,检察院、法院在社区里开庭,让村民受到实实在在的法治教育,老百姓守法意识强了,社区的工作也好开展了。
据了解,这次村委会的庭审活动是由牡丹区人民检察院主持发起的,该院公诉科作为全国优秀公诉团队,在工作过程中,结合办案实际,推出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创新成果,引领公诉办案,这次庭审活动就是该院提出的“社区公诉”模式的一次成功实践。“长期以来,对于一些涉众性案件,由于群众对事实真相和法律不了解,导致一些案件出庭难,群众误解,干扰了司法公正,损害了群众感情。”该院公诉科长桑丽告诉记者,该院推出“社区公诉”办案模式后,有效化解了这一实践难题。在办理牡丹区胡集镇一村庄内多户青山羊被盗案时,犯罪嫌疑人由于健康问题,不符合看守所羁押条件而被采取取保候审,部分群众不明真相,对案件能否公正处理胡乱猜疑,有的表示要到上级部门信访或网上发帖反映,该院公诉科了解情况后,经与法院会商,采取了“社区公诉”模式,让群众直面庭审全过程,消除了群众猜疑,增强了对检察机关的信任。
“公诉部门作为检察机关的窗口部门,承担着不可推卸的法治宣传责任。”牡丹区检察院检察长时维建说道。据了解,自2016年1月开展“社区公诉”办案模式以来,该院共在乡镇村委会、检察室、法庭等地开展讯(询)问、庭审17次,消除矛盾隐患70余件,收到群众锦旗、感谢电话、短信120余次,增进了社会和谐,提升了检察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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