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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让“斑马线”,让我们成为习惯

来源:牡丹晚报 2017-03-27 10:19   https://www.yybnet.net/
□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冯 锴

人行横道被称为“斑马线”,而机动车礼让行人,是驾驶文明的体现。道路交通安全法也明确规定,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时,机动车应停车让行。可以说,于法于“礼”,行人在斑马线上应具有绝对的“优先权”。在菏泽,机动车驾驶员能做到礼让斑马线吗?

很尴尬,这条斑马线未见停车“礼让”

3月25日,在市中华路赵堂路口,没有信号灯,但斑马线、人行横道标志牌一应俱全。

10时15分,两名行人沿着斑马线,由市中华路南侧欲到北侧,在持续的汽车鸣笛声中,走到中央隔离带时停了下来。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向东望去,一辆汽车沿市中华路由东向西飞驰而来,鸣笛声就是这辆汽车发出的。经过张望,直到没有汽车驶来,他们才继续行走到路北侧。

在近半个小时的观察中,没有一辆机动车看到行人准备通过斑马线时停车让行;即便没有行人通过,除了前方有等红灯的车队,也没有车辆在斑马线前减速;而和平路口是直行绿灯时,更有不少车辆非但不减速,反而加速前行。这是一个比较让人尴尬的结果。

“看着他们没一点减速的意思,谁还敢再往前走啊?”在路北侧居住的赵先生无奈地表示,他几乎天天都要多次在这条斑马线往返。在他的印象中,从来就没有机动车主动停车避让行人。

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将被处罚

3月25日,由市文明办、市公安局主办的 “2017年菏泽市文明出行专项行动暨‘礼让斑马线 文明在路上’公益活动启动仪式”举行,交警部门将针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治理。

市交警支队市区大队有关负责人沈祥峰表示,机动车礼让斑马线不仅是一种基本礼仪,更是一条法律。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同样在该路口,执勤交警看到有行人通过,向机动车打出停止手势时,机动车才停车让行,很多司机还一脸茫然,不知执勤交警为何拦停他们。直到执勤交警上前解释,他们才恍然大悟。

沈祥峰说,随着文明出行专项行动的启动,交警部门也将针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的行为进行专项治理,目前为宣传阶段。经过一段时间的宣传后,将对机动车的这种行为予以罚款5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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