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宁专电(记者刘新轩)1月25日,贺州市出席自治区人大十二届一次会议的人大代表团在广西大会堂贺州厅召开会议,审议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新文、自治区副主席杨道喜以贺州市人大代表团成员身份参加审议。
代表们对“两院”工作报告表示赞同并认为,过去五年,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大局意识、为民意识,审判工作和检察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有力地打击了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为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依法履行了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更加注重提升队伍能力,更加注重发挥职能作用,全面加强和改进各项工作,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应有作用,为广西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强有力保障。
刘新文、杨道喜代表说,五年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在维护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创新社会管理、服务发展大局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重点突出在“调解联动”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队伍建设明显进步方面。(下转第四版)
(上接第一版)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在全国82项指标中50项排位前15名的成绩,说明检察院在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检察队伍建设方面是经得起人民代表监督的。
叶建辉代表说,“两院”报告准确、客观全面总结了五年工作情况,对2013年工作进行了部署,体现党的十八大精神,体现服务大局、维护公平正义要求。作为检察机关代表,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贯彻好会议精神,让群众满意。建议加强对新修订刑事和民事诉讼法的学习培训;进一步加大对派驻乡镇的基层检察室基础设施建设。
唐先程、陈华代表建议,把好“两院”队伍的进出关,招录人员要更切合实际,降低欠发达地区基层法院工作人员招录门槛标准;加强“两院”干部队伍交流,促进法制建设与经济发展更好融合;自治区财政要提高对基层“两院”基础设施建设的配套资金。
徐海浪代表说,“两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建议对重大民事纠纷判决(特别是山林纠纷)要创新方法,加强法律引导,做好庭外调解工作;提高案件判决执行力。
刘秋梅、黄玛莉代表建议,自治区“两院”加强对基层“两院”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改善基层办案人员工作条件。
冯荣飘、杨琴、董冰、梁礼任、黄玉恒代表建议加强基层“两院”队伍业务培训,加强农村普法宣传和基层农村人民调解员法律业务培训、指导。
汤伟光、周凤飞、李建锋、周怀营、白锡标、陆善东代表也在会上作了发言,就加强预防国有企业和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教育、医患纠纷调解工作和中小学学生的普法教育等内容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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