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何丹文/图)7月1日起,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以下简称“新法”)正式实施,当天上午,贺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在灵峰广场举行了新法宣传活动。
“符合条件的外地居民如果想办理护照,不用再舟车劳顿回到户籍所在地,只需在居住地即可办理。”出入境管理支队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从现在开始实施的出入境管理法,新增2类人员可在贺州办理异地出入境证件申请,一是60岁以上的老人,无论户籍是哪里,都可在贺州市就近提交普通护照、赴台出入境证件申请;二是在贺州市居住6个月以上,且需要换发、补发普通护照、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以及申请再次赴台同类签注的外地居民,都可以在贺州市就近提交申请。此外,在提交申请时,需要携带材料包括: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以及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证明(包括居住证、暂住证等)。申请赴台出入境证件还需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据了解,针对华侨在国内没有户口和居民身份证的情况,根据《新法》,7月1日起,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办理金融、教育、医疗、交通等事务可以凭本人的护照证明身份,这解决了华侨证明身份难的问题。此外,《新法》调整了华侨在境内申请回国定居的受理机关。《新法》规定,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要求回国定居的,在入境前向驻外机构提出申请之外,也可以由本人或者经由国内亲属向拟定居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侨务部门提出申请,进一步便利华侨办理相关手续。
图为出入境管理支队在灵峰广场向市民解释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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