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珠·山水郡业主孙亚明(身份证号:X),你于年月日向嘉峪关置地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借款伍万元(¥,)元,期间我公司多次催收并致发律师函主张该项借款,请务必于年9月日之前一次性还清借款及利息,逾期我公司将对你提起法律诉讼,后果一切自负。
嘉峪关置地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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