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振国先生:
您购买的明珠山水郡小区号楼2单元号住宅,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关条款约定,已严重违约,我公司多次打电话与您联系均无果,现通知您于年1月6日之前速来办理退房手续。
嘉峪关置地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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