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陈振峰 通讯员 王继禄 赵曼青) 每一位出门在外打工的农民工都希望工程结束后,能如愿领到工资,但很多农民工在外辛辛苦苦干了一年,结果却遭遇拖欠工资?昨日,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公布了一起千万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的判决结果,及时有效地维护了广大农民工兄弟的合法权益。
2012年4月9日,嘉峪关市某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与嘉峪关市某置业公司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后郭某与嘉峪关市某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签订了《协议书》,对工程范围、工程款的结算支付、工程竣工验收等进行了约定,并授权郭某处理与该工程有关的一切事宜。工程由郭某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后郭某组织人员负责施工,工程按期竣工并验收合格。
但嘉峪关市某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却未按协议及时结算工程款,多次催要无果后,郭某开始上访并组织施工人员围堵所建工程小区大门,迫于压力,某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与某置业公司支付部分工程款后,对余款拒不结算支付。无奈之下,郭某将某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与某置业公司诉至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二被告支付所欠工程款近1980万元。
鉴于本案诉讼标的巨大,又关系到众多农民工的切身利益,法院决定开辟绿色通道,第一时间立案并批转到承办庭。承办法官经过耐心细致的工作,终于查明了事实、化解了争议、核清了账目。
最终,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嘉峪关市某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支付郭某工程款1006万余元,判令被告嘉峪关市某置业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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