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规,网约出租车一律不得收取电召服务费近期,本报连续追踪报道了济南网约巡游出租车取消5元电召费的消息。没想到,近日,有市民再次在不知情情况下被出租车司机收取了电召费。记者了解到,相关规范文件已经下发。根据新规,网约出租车一律不得收取电召服务费;使用服务热线电话调度平台约叫车,乘客提出约车时间与用车时间间隔大于三十分钟的预约叫车,在提前告知乘客的前提下,可以收取5元电召服务费。对于被收费市民的遭遇,相关主管部门建议可通过投诉进行处理。记者张舒
乘客:又遇巡游出租车收电召费
6月4日中午,市民孙女士打车从历山路前往茂新街。为了方便叫车,她用手机从滴滴平台上发单,立刻就有一辆出租车接单。
随后,两辆出租车相距十几米,一前一后停在了她面前。孙女士先上了距离自己较近的停在前面的出租车,没想到,上车行驶了二百多米后,孙女士和司机一聊,发现自己上错了车。的哥见状劝她,“天儿这么热,既然已经上车就别折腾了,把网约的那辆取消吧!”但孙女士觉得既然提前叫了车,不想失约于人,还是中途下了车,一溜儿小跑回到上车位置,找到了网约的那辆巡游出租车。
“上车后,一路和司机师傅聊着天儿,很快就到达了目的地。在结账时,我向师傅索要了发票,顺便看了一眼,没想到就这一眼让我发现了问题。”孙女士说,这张出租车发票的金额上方,打印着“D—Z 5.00元”的字样。“之前通过媒体报道,我了解到这是司机收取了电召费的意思。当时报道中明确了相关主管部门不允许网约巡游出租车收取电召费,为什么过了这么久,还有出租车司机收费?”更让她气愤的是,司机收取电召费时并没有提前告知她,“要不是我多看了一眼,根本发现不了这个问题。”
孙女士立即询问出租车司机,“电召费不是取消了吗?”“司机听到我问,虽然嘴上说着‘不知道啊,没听说’,但是立刻就从钱包里掏出五元钱给了我。”孙女士告诉记者。
客管中心:属个别情况乘客可投诉
今年春节过后,网约电召费成了行业的“潜规则”,甚至有出租车驾驶员将济南市发改委和济南市交通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调整规范巡游客运出租汽车运价的通知》(济发改物价〔2017〕657号)贴上了车,收起费来理直气壮。有的出租车司机一天跑20多个活,网约车平台的订单能占到近八成,每天收取的电召费就有上百元。
但对于网约出租车收电召费,很多市民不认可。对此,本报连续追踪报道了济南网约出租车收取5元电召费的消息,济南市发改委明确表示此举属于乱收费,并会同出租车主管部门进行座谈,协商后一致决定暂时取消济南出租车电召费。
没想到,时隔半个月,“电召费”竟然重出“江湖”。对此,记者电话采访了出租车公司主管部门济南市客管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表示,5月中下旬,客管中心就收到了发改委和济南市交通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巡游出租汽车电召服务收费行为的通知》(济发改收费[2019]161号),对于不允许出租车司机收取电召费的规定,客管中心在接到《通知》后就已通知了各个出租车公司,并由各公司传达到其下所有出租车驾驶员本人。对于孙女士的遭遇,客管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可能是个别驾驶员还不知情,乘客可将此事投诉至出租车服务热线,交由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处理。
文件解读
发改委:网约车不能收电召费了
随后,记者联系了济南市发改委收费处相关工作人员,他表示,为规范巡游客运出租汽车电召服务的收费行为,保障乘客、驾驶员双方的合法权益,在综合调研统筹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经研究,上文中提到的《通知》文件已经于5月17日印发,5月20日起执行。该通知对济南市主城区巡游出租汽车电召服务费的有关事项进行了界定。通知要求,对使用服务热线电话调度平台约叫车的,如果乘客提出约车时间与用车时间间隔不大于三十分钟的即时叫车,不得收取电召服务费;乘客提出约车时间与用车时间间隔大于三十分钟的预约叫车,在提前告知乘客的前提下,可以收取5元电召服务费。对使用手机、网络等互联网方式即时或预约叫车的,按照济南市网约车互联网平台的现有规定,一律不得收取电召服务费。待交通运输部关于巡游出租汽车电召服务相关标准修订发布后,统一执行新的行业标准,并进一步完善巡游出租车电召服务相关收费政策。对违反本通知规定,擅自收取电召服务费的,将按乱收费行为依法予以处理。
据悉,该通知适用于市内五区(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高新区、南部山区及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的巡游出租汽车。章丘区、长清区、济阳区、商河县、平阴县、莱芜区和钢城区可参照该通知制定相关政策。
新闻推荐
对标一流比作为 争先进位抓落实 市党政代表团学习考察人员谈心得体会
编者按5月28日-30日,济南市党政代表团赴上海学习考察,并举行聚焦世界500强高质量“双招双引”推介会。这是继5月21...
济阳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济阳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