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3月25日讯 (记者徐传强)山东省委组织部公开发布消息,面向全国普通高校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海外高校,选拔2011年全日制应届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选拔不限生源,不限户籍,但七类人员不能报名。
此次全省选调700名。具体条件为:全国普通高校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海外高校2011年全日制应届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优秀毕业生(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除外),并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不限生源,不限户籍;报考法检系统须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不限专业;学生干部中的共产党员(含预备党员),其中,少数民族毕业生、报考法检系统毕业生可放宽为主要学生干部或共产党员(含预备党员)。
大学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分别在24、27、30周岁以下。学制5年以上的毕业生,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4月11日。
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于4月11日至15日,登录山东选调生网(www.sdxd.gov.cn)进行报名。报考公安系统人员应于4月13日前,按照山东省公安厅要求,现场报名、资格初审。
5月7日上午,在济南市统一组织录用资格笔试。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含综合知识)和申论,重点测试从事基层工作应具备的政治修养、综合素质、认知水平、实践能力等,时间半天。
5月中下旬,按照相对集中原则在全省若干考点同时进行面试,之后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按百分制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
被录用后,按照规定,大学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到乡镇(街道)工作;博士研究生可安排到市直综合部门,先到县(市、区)直部门或乡镇(街道)锻炼1年。法院、检察院、公安系统选调生安排到县(市、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或其乡镇(街道)派出机构工作。选调生工作单位确定后,省委组织部办理录用审批手续。新录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报经省委组织部同意后取消录用资格。新录用的选调生(不含博士研究生)须在乡镇(街道)、公检法基层单位工作满2年以上。
■七类人员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曾被开除公职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等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人员;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人员;按正常学制未能同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人员;由于个人原因未能在《党章》规定的时间内转为正式共产党员或由于个人原因延长预备期超过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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