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殷玉国
时报3月31日讯 (记者殷玉国 通讯员杨晨)一家物业公司将自己的保安人员安排到别的公司服务,变相开设保安公司,昨天,这家物业公司遭到市中警方罚款1万元的处罚。这也是《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于2010年1月1日实施以来,济南警方办结的首起超范围开展保安服务案件。
今年3月初,有群众举报,山东某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存在非法外派保安行为。市中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保安管理科立即与杆石桥派出所组成专门调查组,经多方调查取证,发现自2010年4月起,该公司与济南市一家物业公司私自签订相关合同,将其保安人员非法外派,负责本不属于自己管理范围内小区的保安工作。这种违规超范围的保安服务,违反了《保安管理服务条例》规定。
3月30日,杆石桥派出所依法对该山东某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做出警告并罚款一万元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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