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创”群英会
毕研雷:塑造品牌法官形象
本报记者 亓兵
2010年末,毕研雷和同事到钢城区黄庄镇青冶行村段某家送达执行手续,段某看到毕研雷出示证件后说:“你的名字我早就听说过,案子只要落在你手里,没有你执行不了的。”在钢城区政法系统,毕研雷是个响亮的名字,他不仅是钢城区法院执行一庭庭长,还是钢城区劳模、办案能手,2008年曾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记“个人二等功”。
作为一名法官,多年来,毕研雷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对弱势群体,让他们不仅能体会到法律的尊严,更能体会到法律所带给他们的温暖。当前,有许多当事人为了一己私利千方百计拉拢法官下水,送钱送物,但他时刻保持警惕,每次都婉言拒绝。某金融单位主任评价毕研雷:“和他谈案子可以,一提吃饭就挂电话。每次办案他总会告诫当事人:‘我们法院办案,有事说事,如果有人和你吃、拿、卡、要,那绝不是我们所为。\’”
毕研雷对工作精益求精,如何将案件办好成为他习惯性的思维。连续几年来,他执行的案件最多,执结率达80%以上。同事说,和老毕一起出发一定要跟上步子,带上水。有次外出办案,一位同事路上口渴想买瓶水,他却说,不用买了,买水的工夫就到银行了,到银行工作时你再喝吧。有时在银行查询一次要查200多人,银行的工作人员一见他就头大。毕研雷说,当事人到法院来打官司,要的不是一份多么公正的判决书,而是权益的保护和实现。例如单县的刘某申请执行艾某劳务纠纷一案。2004年立案,由于艾某常年在济南,案件执行难度比较大。他前后用5年多时间去济南不下30次,最后将案件办结。
通过多年在办案一线打拼,毕研雷已经树立了一名法官的形象。毕研雷坚信,没有执行不了的案子,办法总比困难多。例如,朱某申请执行吕某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由于吕某经营的饭店不景气,判决数额又较大,执行一直是断断续续。在此期间,朱某多次到吕某饭店打横幅静坐。毕研雷并没有就案办案,而是“放水养鱼”,积极促成了和解。在对待上访、“骨头案”上,他知难而上,不仅没有为难发愁情绪,反而是更加积极。有人问他法宝到底是什么?他回答说,责任让他对案件执著,对当事人有一颗拳拳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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