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郭尧摄□本报记者徐敏
在一处没有安装交通信号灯的路口,各种车辆互不避让、抢道而行。 记者郭尧 摄□本报记者 徐敏
5月28日上午,受到停电影响的堤口路以及周边道路的部分信号灯长时间断电,且没有交通警察和协管员在路口疏导交通。在完全没有外界因素的干扰下,路口的通行秩序如何?记者在无影山路与堤口路交叉口观察半小时,由于两条路交通流量不大并未造成堵车,但车辆通过路口基本不减速,各种交通参与者通过信号灯断电的路口基本还是车辆优先、人让车。
路口信号灯断电 过往车辆均不减速
28日上午,受到停电影响的堤口路上大多数信号灯长时间不亮。10点半左右,记者在无影山路与堤口路交叉口看到,堤口路是东西向的主干道,该路口南口则是纬六路高架路的上桥口和下桥口,路北口是无影山路。由于此时不是交通高峰期,整体上交通流量并不是很大,虽然信号灯不亮,路口也没有交通警察和协管员疏导交通。
记者在该路口观察半个小时左右,发现多数车辆通过该路口时并不减速。“开车上路的驾驶人肯定注意观察信号灯,老远就看见信号灯不亮,到了路口也就不减速通过了。”一名准备过马路的行人跟记者探讨。
记者看到,路口4个方向通行的车辆绝大多数都没有减速的意思,只有极少数车辆临近路口时稍微减慢车速。透过车窗,可以看到驾驶人四处观察,确定是信号灯不亮且车辆不多时再加速通过路口,因此难免出现两辆车或者几辆车呈“T”字形交叉在路口中间猛然停下的情况。记者观察,这种情况一般就是谁抢得快谁先走,甚至有不少从天桥客运站出来的中型客车快速通过路口,遇到侧面过来的车辆也不减速,急刹车安全隐患极大。
无外界因素干扰 “车让人”难实现
所有的驾驶人都应该知道: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有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然而在该路口信号灯断电且没有交通警察指挥,没有任何外界因素干扰的情况下,极少有驾驶人能做到“车让人”。
10点40分左右,记者看到祖孙三人从该路口由西往东过马路,小朋友站中间,大人在两旁牵着小朋友的手。他们在路口西南角等着过马路,几辆直行或右转的车辆驶过,没有一点减速的迹象。
几十秒之后,一辆右转小货车驶过,可能嫌祖孙三人离它太近,司机按了一下喇叭,祖孙三人下意识地倒退了几步,小货车扬长而去。好不容易祖孙三人走到路中间,又被从纬六路高架路上下桥的车流给截住了。小朋友等得有点不耐烦,往前蹭了蹭,大人赶紧把孩子拉了回来。三人在路中间,车少时往前走走,车多时往后退退。等车都走了,三人瞅准空隙时间,赶紧过了街。“这个过马路的速度真是比等一个周期的信号灯还慢!”老人说。
济南多个路口已经施划“车让人”字样
有一名市民看到记者在路口一角站了很久,主动上来搭讪问采访什么。记者与他交谈时,他说:“我平时开车,很少意识到要在没过街信号灯的路口让行人先走。有一次白天开车,路过一个没过街信号灯的路口时,看到有一辆车开得好好地减速,我担心有意外,也跟着减速了,后来才发现,那辆车在让一个过街的老汉。”
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从去年治堵工作开始之后,为了倡导机动车在路口避让行人,已经在纬一路、明湖西路等多个路段路口的斑马线外写上“车让人”几个大字。“有的驾驶人看到这样的字样后可能会稍微减慢车速避让行人。”一名执勤交警告诉记者,如果司机心中没有绕行的意识,就算斗大的字写在路面上,也是没用的。
这名交警表示,没有信号灯的路口机动车避让行人应该成为一种常态。4个方向通行的机动车应该遵循礼让右侧来车的原则,这也是驾驶人应具备的常识和素质。“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如何判定,没有一个固定模式。毕竟交通事故是动态发生的,一个细节可能就改变事故责任的认定,不能一概而论。但不论是行人还是车辆,都应该遵守交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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