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萧雨通讯员任鸿雁杨媛媛
济南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采取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逃避缴纳税款,目前,警方已将公司的企业法人和会计刑事拘留。
据民警介绍,犯罪嫌疑人赵明在任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企业法人期间,该公司2010年预收房款4107.61万元,2011年退款1125.5万元,实际应税收入2982.1万元。根据条例,2010年年度,该公司应申报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共计164.01万元,但该公司仅申报缴纳税款637.5元。2010年年度,该公司采取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逃避缴纳税款164.01万元,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10%以上。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拒不补缴应纳税款。李丽在该公司任会计,属于单位犯罪的直接责任人员。
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此案进一步审理中。(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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