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我在某公司上班十多年了,现在单位与我协商续签劳动合同,签成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我可以要求更改劳动合同吗?
分析———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2款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处的“劳动合同”不特指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已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均可。
该职工符合上述条件,因此在续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与该职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换句话说,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满10年,在续订劳动合同时,除了他自己明确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不同意与用人单位续订劳动合同这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都应当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并不要求劳动者提出要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才应当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在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未签订时,用人单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强制性规定,与其劳动者签订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无效的。劳动者因此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改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正荣凯团队面向基层为百姓服务,为离婚、继承、买卖、遗嘱等纠纷提供法律服务。电话:0531-88812348/88712348。地址:济南市经四纬二路东图大厦8楼。
新闻推荐
9月27日下午,万科天泰金域国际二期在喜来登酒店举行媒体发布会,60余位媒体从业者出席发布会。发布会以济南万科地产助理总经理武磊的致辞开场。众所周知,万科是全球最大的住宅供应商,历经29年发...
济南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济南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