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政府”牵手“大社会”济南市社会组织将迎来发展春天
■见习记者张梦西
记者昨日从全市社会组织建设工作会议上了解到,济南市目前从登记制度改革、政府职能转移、购买服务等方面,不断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使其成为社会公共服务的重要力量,形成“小政府大社会”的格局。截至目前,济南市依法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达到2086个。
直接登记范围将逐步扩大
济南市目前依法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既有社会团体,也有民办非企业单位,覆盖广泛,门类齐全。重点扶持培育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类社会组织,今年7月份以来,济南市对这四类社会组织实行了直接登记,简化登记审批程序。今年全市依法注册登记各类社会组织229个,其中直接登记43个,直接登记率达18.8%。
虽然成绩不小,但是济宁市社会组织发展与管理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一些社会组织行政色彩严重、缺乏服务意识等问题,对此,市委、市政府日前下发《关于促进全市社会组织发展的意见》,对社会组织发展进一步培育扶持。下一步,济南市将进一步扩大直接登记范围,除政治法律类、宗教类和依据法律法规需前置行政审批的社会组织外,其他社会组织可直接向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降低准入门槛,对社区社会组织实行登记备案制度,简化登记程序。成立新兴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单位会员数量可降至20个以上;成立城乡基层社会组织,社会团体注册资金降至5000元,会员数量降至30个以上,民办非企业单位注册资金降至1000元。并建立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制度,围绕医疗救助、灾害救援、社区服务、扶老助残、促进就业等民生领域,在市直和部分县区开展政府购买服务的试点,向具备条件的社会组织购买一些公关服务项目。《意见》还提出,探索一业多会,引入竞争机制,可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小类标准设立行业协会商会,允许同一行业按产业链各个环节、经营方式和服务类型设立行业协会商会,允许成立跨区域性行业协会商会。建立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加快建设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以场地、资金、能力建设等优惠政策吸引社会组织入驻,提供后勤保障、管理咨询以及信息、网络、培训等服务。
社会组织评估是政府购买服务的依据
在民政部门的支持下,济宁市嘉诚社区服务中心于2011年开始承接居家养老工作。政府为享受服务的老人每户购买20小时的服务,每小时补贴该中心12元。这种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制度将在济南市逐步建立,那么如何才能做到“只买对的,不买贵的”?近期,市民政局启动了社会组织评估工作,从基本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等方面对社会组织进行评估,将评估结果与年检、优惠政策、评先树优、信誉等级、品牌建设等挂钩,评估的等级在3A以上的社会组织具有承接政府委托事项、享有政府购买服务的资格。
对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依照国家规定进行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和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保证社会组织依法享受税收优惠待遇。鼓励金融机构在加强风险控制的前提下为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提供信用担保和信贷支持,拓宽社会组织筹资渠道。“同时加快推动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将政府不该管、管不好、管不了的职能,转移给社会组织。”此外,“去行政化”也是《意见》中提出的重点,推行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推动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在人事、机构、职能、财务、资产等方面彻底分开,禁止其与行政机关合署办公,禁止其财务由行政机关直接管理,依法确保其享有决策、人事、财务等方面的自主权,切实改变行政化倾向。新成立的行业协会商会要严格按照与行政机关脱钩要求办理;已经成立的行业协会商会要利用换届、年检等时机,于2015年年底前基本与行政机关脱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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