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扈宏毅
近日,济南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济宁市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资助办法(试行)》,鼓励支持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更好地保障群众丧葬基本需求。《办法》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县、镇、村级公益性殡葬设施将分别给予10至50万元、5至10万元和2至5万元的资助。据了解,这是山东省第一个资助公益殡葬设施的专门制度性文件。
说起殡葬业,近年来给人们最直接、最强烈的感受恐怕就是“暴利”。不论是身边人的讲述还是新闻媒体的爆料,各种殡葬乱象早已为世人所知,那些贵得离谱的殡葬物品也使得“殡葬暴利”广遭社会诟病,甚至中低收入家庭直呼“死不起”。更有数据称,从2003年开始,殡葬业已连续数次进入“中国十大暴利行业”。济南市此次印发《济宁市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资助办法(试行)》,鼓励支持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既是为低收入家庭提供的一种民生服务,也是对改变“行业暴利”这个大众印象的一次努力,值得人们为之叫好。《办法》实施后,公益性殡葬设施管理单位将“适当收取成本费用,用于殡葬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维护,收费标准由物价部门会同民政部门按照非营利并兼顾居民承受能力的原则核定。对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镇‘三无人员\’、重点优抚对象等困难和特殊群体实行优惠减免政策。”除此之外,在殡葬方式上还鼓励“花葬”、“树葬”、“草坪葬”等“绿色殡葬”,不仅减轻了对自然资源需求的压力,而且向消费者提供了更多减轻经济负担的消费方式。
然而,在《办法》的试行和实施阶段,相关部门也不可忽视两个现实问题,一是“花葬”、“草坪葬”,甚至“骨灰撒散”等个性化的殡葬形式能否为人们所接受。要知道,中国传统文化中一直以来都信奉逝者“入土为安”的价值观念,认为这是对逝者最大的尊重。虽然土葬占地越来越多,国家资源难以承载,而且在一些大城市,人们也已经开始接受更为“环保”的安葬方式,但是在县城、在农村,要让人们接受新的安葬方式恐怕尚需时日,这需要各相关部门主动去了解普通百姓的想法和需求,加强沟通交流,加大对“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和“改革殡葬方式”等知识的宣传力度。
其次,在建设公益性殡葬设施的同时,要做到“两手抓”,不要放松对墓葬行为的管理,严禁建设大型墓、豪华墓,严禁炒买炒卖墓地。事实上,当前的殡葬业还有不为众人所知的另一面,即一些基层殡葬单位经营比较困难。我国民政部殡葬管理处处长杨文涛曾在媒体上谈道:“我们国家大约有30%的殡仪馆是盈利的,30%基本做到盈亏持平,还有30%甚至更多是亏损的。”原因在于大量由私人接手的殡葬服务机构参与到原本属于公益性质的殡葬行业当中。由于管理制度上存在缺陷,很多私营机构处于无人监管的盲区,导致“天价墓地”的出现,加上民政部门的公墓也有乱收费现象,使得行业发展问题频现。要改变当前的“殡葬乱象”,就要堵上监管漏洞,理顺政企分工,进一步深化殡葬管理体制改革,让整个行业回归公益性,从根本上减轻广大百姓的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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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济南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