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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我母亲去世多年,父亲与我共同生活,共同生活期间老人积攒了10万元存款,因为我对父亲非常孝顺,弟弟对父亲不闻不问,也不去探望父亲。在父亲患病期间,我与妻子对父亲照顾有加,父亲在病危期间立下遗嘱,其所有的10万元存款由我一人继承,由我的朋友张某、王某做见证人,张某代书,但只有张某在遗嘱见证人处签名,王某没有签名,问父亲的遗嘱是否有效?
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因此,在代书遗嘱中,见证人必须在代书遗嘱上签字,并且是两人或两人以上,否则代书遗嘱是无效的。因此,该代书遗嘱无效。该代书遗嘱只有见证人张某签字,而王某没有签字,所以不能确定其当时是否在场,因此也就不能作为见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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