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内的机器(刘阳 摄)
本报8月11日讯(记者 刘阳)村主任非法占用12.87亩集体土地建起一处石料厂,相关部门曾多次责令其整改;该村还存在另一处石粉厂,违规占地约2亩,国土部门也曾多次责令其停工拆除,但是该石粉厂拒不整改……本报前期多次报道高新区巨野河街道办事处白谷堆村有违规占地事件,近期,该村村民再次反映上述情况依然存在。
该村村民表示,违规占地2亩的石粉厂建成后,虽然没有开工,但是该厂没有正规土地手续,理应被拆除。7月28日,济南市国土资源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以下简称“高新区国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曾多次下达停工通知,但是该厂利用夜晚施工,最终建起厂房,当时正处于初步调查阶段。该村村民还称,村主任非法占用的12.87亩集体土地仍然没有恢复耕种。
记者了解到,根据《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以非法占用耕地罪定罪处罚。
8月11日,高新区国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白谷堆村村主任非法占用的12.87亩土地,目前已经拆除地上圈建的铁丝网和简易大门,并清理走堆放物,“我们在查处时是根据国家的卫星遥感图片,上面显示该处土地是耕地,但实际上该处土地属于荒地,目前已经恢复被占用前的样貌。”他同时表示,该处土地已经整改完毕,村民可以在此进行耕种。
对于石粉厂违规占地一事,该负责人称,高新区国土局已经履行完相应职责,由于没有执法权,目前已经移交给高新区巨野河街道办事处负责。该街道办一位宋姓负责人告诉记者,8月初曾对违规占地2亩的石粉厂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但是负责人拒绝签字,“如果强行拆除的话,需要向多个部门汇报,批复后才能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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