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8日讯(记者 王彬)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当前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济南市将研究建立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信息定期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行政审批事项新设、取消或调整变更情况,并逐步建立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和采购结果全过程信息公开制。
市县“三公”经费决算
《当前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敲定了全市“三公”预决算公开的时间表。《当前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提出:2014年,所有县(市)区要公开财政预算、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2015年底前,市和县(市)区要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重大行政决策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以“公开为原则 不公开为例外”。济南市明确,凡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以及社会关切或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特别是重大行政决策信息、社会关注热点信息,都将准确、及时公开。
行政权力清单
济南还将组织编制市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征收等行政权力清单,向社会公开行政权力事项、设定依据、实施主体等。
行政审批清单
在行政审批事项公开方面,济南将编制公布市、县(市)区各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公开行政审批事项、设定依据、审批对象、审批时限、收费情况等内容。社会关注热点信息
济南市还将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密切关注涉及党和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政务舆情,及早发现、研判需要回应的相关舆情和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消除不实传言。
公共企事业服务信息
济南市还将强化县(市)区医院、学校等公共企事业服务信息公开,将市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作为公开的重点内容,2014年底前完成各县(市)区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目录梳理工作。
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
济南市将研究建立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信息定期公开制度。济南市将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及时主动公开污染源环境监管和环境违法案件及查处情况等信息。政府采购信息
而在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方面,济南市明确,除涉及国家秘密、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予保密的政府采购信息以外,要公开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采购结果,细化公开中标成交结果,逐步建立政府采购全过程信息公开制度。招生政策和考生信息
济南将对特殊类型招生政策及有关考生信息加大公开力度。考试管理部门和高职院校、中学要在规定的范围、时间和平台公开保送生、自主招生(含体育特长生和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享受照顾政策考生等特殊类型招生政策及有关考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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