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15日讯(记者 宋晓晖)今天,市纪委通报曝光两起公车私用问题。
问题1:2014年7月13日,天桥区人大城建处处长刘兆成私自驾驶公务用车前往南部山区,当晚又由其孩子驾驶公车载其看望亲戚,系公车私用行为。
处罚:天桥区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刘兆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由本人承担公车私用产生的全部费用。
问题2:2014年6月2日,天桥区文化馆工作人员张明私自驾驶公务用车接其家人到医院就医,系公车私用行为。
处罚:天桥区文化局研究决定,给予张明行政警告处分,并由本人承担公车私用产生的全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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