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南市人民政府批准,济南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自然人、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囤地炒地、履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存在严重违约行为的单位和在本市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中有违规行为的单位及关联单位,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4年10月27日至2014年11月1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济南龙奥大厦(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G0514室购买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4年11月4日至2014年11月1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竞买保证金来源证明、银行资信证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报价单、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济南龙奥大厦(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G0514室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保证金账户的截止时间:2014年11月11日16时前。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我局将在2014年11月11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济南龙奥大厦(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G0514室;挂牌时间为:2014年11月4日9时至2014年11月13日14时3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方式与保证金银行账户如下:
联系地址:济南龙奥大厦(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G0514室
2014—G054号 联系人:陈敬泉 王蒙
联系电话:0531—66605417
2014—G055至059号
联系人:孙冬 张宝凯 刘艳
联系电话:0531—66605406/7 2014—G060至064号联系人:严雷 刘芳联系电话:0531—66605201 开户单位:济南市国土资源局开户行:工商银行经二路支行账 号:1602001029200077334或:开户单位:济南市国土资源局开户行:兴业银行济南龙奥支行账 号:376090100100013856
济南市国土资源局二〇一四年十月十五日编号
2014-G054 2014-G055 2014-G056 2014-G057 2014-G058 2014-G059
2014-G060 2014-G061 2014-G062 2014-G063 2014-G064土地位置
历下区经十路南侧、转山西路东侧工业南路南侧、舜华路东侧历城区华龙路南侧、华阳路西侧历城区工业北路南侧、开源路东侧历城区临港街道稼轩西路以西、临港北路以北历城区经十路以北、唐冶西路以西
天桥区建邦大桥以北、二环西路北延长线以东、现状国道309以南地块一
天桥区建邦大桥以北、二环西路北延长线以东、现状国道309以南地块二
天桥区建邦大桥北延长线东、现状国道309南侧地块五
天桥区顺河高架路东侧,水屯北路南侧B4-1地块天桥区二环北路南侧、药山北侧土地面积(m2)
53723 43346.5 30202 74033 45007.8 22169
81854.8 73517 81858.1 38879.7 135784用途
居住商业商务居住商业商务商业商务商务
商业商务居住居住居住居住规划指标要求
容积率指标
3.7≤总容积率≤4.7其中:2.2≤地上≤3.2,地下≤1.5
5.7≤总容积率≤8.0
其中:3.0≤地上≤5.3,地下≤2.7(其中商业容积率不大于0.4,停车、设备等设施
容积率不大于2.3。)
3.5≤总容积率≤4.1其中:2.2≤地上≤2.8,地下≤1.3 2.6≤总容积率≤3.6,1.5≤地上≤2.5,地下≤1.1 2.3≤总容积率≤2.9,1.4≤地上≤2.0,地下≤0.9
2.9≤总容积率≤4.4其中:1.7≤地上≤3.2,地下≤1.2
1.7≤总容积率≤2.1其中1.0≤地上≤1.4,地下≤0.7
1.6≤总容积率≤1.7,1.0<地上≤1.1,地下≤0.6
1.8≤总容积率≤2.4,1.0<地上≤1.6,地下≤0.8
3.6≤总容积率≤4.4其中:2.2≤地上≤3.0
地下≤1.4 2.4≤总容积率≤2.7,1.6≤地上≤1.9
地下≤0.8建筑密度≤20%
≤40%
≤20%
≤42%
≤40%
≤30%
≤40%
≤22%
≤22%
≤28%
≤22%绿地率
≥35% /
≥35% / / /
≥20%
≥35%
≥35%
≥30%
≥35%出让年限(年)
70 40 70 40 40 40
40 70 70 70 70竞买保证金(万元)
15000 8000 5000 4000 1400 1600
1600 1600 2000 7500 10000其他规划实施要点(以规划部门规划意见为准)
停车率≥80%。规划住宅为高层。住宅建筑日照标准、日照间距须符合有关规定,须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要求配建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的绿地、公共服务设施及公厕等。
停车率每百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1.0个。建筑日照标准、日照间距须符合有关规定,同时须配建公厕等设施。规划建筑须后退工业南路不小于20米,规划建筑处理好与会展中心广场及工业南路、新宇路沿线的空间景观关系,合理确定空间布局,塑造城市标志性景观节点。地下空间利用须满足轨道交通的相关控制要求,与会展中心广场地下空间相互连通。须妥善解决中水处理问题。须根据人防主管部门相关规范要求规划建设地下人防工程。
停车率≥80%。住宅建筑日照间距、日照标准须符合有关规定,须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要求配建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的绿地、公共服务设施等设施。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比例不低于规划居住用地总面积的30%。项目须满足省监狱的警戒防护要求。
停车率每百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1.0个。规划建筑须妥善处理与东侧居住建筑的空间关系,合理后退地界,控制好建筑间距,满足日照间距、日照标准的有关规定。须配建公厕等设施。项目规划建设用地须满足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和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要求,评估区Ⅰ区仅作为广场绿化使用,不得兴建建筑物,避免地质灾害影响。须妥善解决中水处理问题,可结合周边地块统筹设置中水处理设施,且中水处理设施应与建设项目同时核实、同期使用。须根据人防主管部门相关规定要求规划建设地下人防工程。
停车率每百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1.0个。规划建筑高度控制在30米以下,满足机场限高要求,居住日照标准、日照间距须符合有关规定,同时须配建公厕等设施。地块中间规划东西向绿化开敞空间。
须妥善解决中水处理问题。须根据人防主管部门相关规范要求规划建设地下人防工程。
停车率每百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0.8个。规划建筑主体高度控制在100米左右。建筑日照标准、日照间距须符合有关规定,同时须配建公厕等设施。地块项目实施须与轨道交通相衔接,方案须衔接经十路城市设计。
停车率每百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1.0个。日照标准、日照间距须符合有关规定,须配建公厕、变电所、及建筑面积不小于1500平方米的邮电支局等设施。
停车率≥80%。住宅建筑日照标准、日照间距须符合有关规定,须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要求配建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的绿地、公共服务设施(包含中水处理站、体育健身场地、供水调压站、社区服务站及一处建筑面积不少于1200平方米的室内副食品市场)及公厕等设施。
停车率≥80%。规划住宅高度不超过35米。日照间距、日照标准须符合有关规定,须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要求配建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的绿地、公共服务设施、垃圾中转、变电站及公厕等设施。
停车率≥80%。规划住宅为高层。日照间距、日照标准须满足相关规定,须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要求配建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的绿地、公共服务设施等。
停车率≥80%。规划地上建筑后退二环北路绿化带不小于5米,同时后退南侧规划道路红线不小于15米。须一并实施用地内的规划公用道路。住宅日照标准、日照间距须符合有关规定,须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要求配建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其中须配建1处建筑面积不小于1200平方米的室内副食品市场、1处用地面积不小于0.66公顷的9班幼托,并满足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的要求,幼儿园建成后须无偿移交教育主管部门)及中水等设施。规划建筑须处理好与药山的空间景观关系。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比例不低于规划居住用地总面积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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