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30日讯(记者 赵治国 刘阳)临沂市公安局郯城分局两名警察来济南办案,误抓一名普通济南市民,事后拒绝道歉。此事经本报报道后,引起社会高度关注和省市警方高度重视。今天下午,省公安厅督察总队受理了当事人周先生的投诉,郯城公安分局向本报通报了初步处理结果,两名办案警察被停止执行职务。
郯城公安分局通报,经初步调查了解及研究,决定对张振浩、王威风两名民警停止其执行职务,接受进一步调查处理并勒令做出深刻反省。郯城警方感谢本报客观公正的监督报道,将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加强民警执法行为教育。同时,郯城公安分局一名分管副局长也赶到济南,在省公安厅与当事人周先生见面,做出道歉,并向省公安厅进行工作说明和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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