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体遭受严重破坏、沦为荒山野岭的洪山经过几年整治,如今已是绿植覆盖、景色宜人的主题公园。(资料片)土地是财富之母,而人民群众则是执政和发展的根本。济南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牢记“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三大使命,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速提效为目标,真抓实干,强力落实,为加快科学发展、建设美丽泉城发挥了重要的支撑和保障作用。
□本报记者晁明春
连续12年耕地占补平衡
“上级安排专项资金帮我们把零星地块整合成了大地块,还修建了水渠和灌溉管道,国家的惠民政策真是越来越好了。”在长清区双泉乡土地整治现场,村民们感叹不少荒地如今都成了良田。
“这是全市大力推进实施耕地保护和土地整治的结果。”济南市国土资源局局长韩晓光告诉记者,人多地少是济南市的基本市情,全市人均耕地只有0.9亩,远低于全国1.5亩、全省1.2亩的平均水平,同时还面临着耕地后备资源匮乏、土地供需矛盾突出等多重压力。“但不管怎样,我们都要严防死守省政府下达给我市的546万亩耕地红线,确保480万亩基本农田,守住我们的‘饭碗\’。”
一方面,济南市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切实做到落地有户、上图入库,明确保护责任,完善保护标识。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另一方面,对建设占用耕地的,一律实行先补后占、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凡是没有落实占补平衡,或补充耕地质量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不予批准建设用地。自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实施以来,济南市已连续12年做到了耕地占补平衡。
同时,济南市还大力实施土地整治,切实提高耕地质量;探索实行了“以补代投、以补促建”措施,按照每新增1亩耕地1.2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进一步调动了各县(市)区保护耕地、增加耕地的积极性。2011年至2014年10月,济南市共完成验收土地整治项目107个,总投资14.35亿元,整治土地总面积54.93万亩,新增耕地5.66万亩。
亩产论英雄节约促发展
“单独上报国家批复用地1158亩,专项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单列375亩用地,专项用于养老床位建设;单列700亩用地,专项用于百强示范镇建设……”
当前,济南市正处于加快科学发展、建设美丽泉城关键时期,不断增长的用地需求与有限的土地资源之间的矛盾愈发突出。国土部门坚持把保障发展作为第一要务,优先保障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民生项目和重点工程、重点片区用地。特别是对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二环东路南延、二环南路东延、创新谷、齐鲁制药等220个重点项目,和华山片区、雪山片区、南北康片区、兴隆片区等22个重点片区,早计划,早安排。截至今年11月20日,全市组织供应土地542宗,面积43398亩,其中市本级供应土地283宗,面积20451亩,有力地确保了各项事业发展用地需求。
“随着“一城三区”加快建设发展,省城建设用地空间已经十分紧张,如果仅依靠新增建设用地指标,3年后将出现无地可用局面,在用地上我们没有大手大脚的“本钱”,必须走节约集约的路子。”韩晓光说。
为此,济南市建立了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竞争分配机制,实行统筹兼顾、有保有压的政策,变“切块下达”为“排队竞争”,哪些项目投资强度大、科技含量高、产出效益好、拉动能力强,就保障哪些项目用地。在逐步形成“以亩产论英雄、以节约促发展”用地格局的同时,也实现了从更高层面发挥土地参与宏观调控的作用,助推土地管理方式的升级,使有限的土地资源发挥最大效益。
同时,济南市国土部门制定了工业项目节约集约用地具体标准,目前正在研究鼓励利用地上地下空间的具体意见,对于将建筑底层空间用于公共用途、公益事业的,在出让金缴纳上将给予优惠,工业项目通过改建、翻建、扩建、新建厂房、建造多层厂房等提高容积率的,不再补交土地出让金等等,将通过这些优惠政策,进一步调动企业节约集约用地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土地有了“身份证”
“这下我们心里可有底了,以后要是有土地纠纷、流转、征地啥的,拿着它说话就好使。”历城区唐王镇段家庄村村支书拿着刚办好的《集体土地所有证》高兴万分。
村集体的名称、宗地统一编码、相邻权属单位名称、面积等信息明确标示,权属界线位置、界址点坐标、界址长度等清清楚楚——就是这一本小小的《集体土地所有证》,解决了遗留多年的段家庄村与董家镇时家村村北耕地交界处1191平方米的土地纠纷问题。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相当于给所有土地配上‘身份证\’,既解决了土地权属纠纷,在土地征收、土地占用等问题上可以有效保障农民权益,也为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奠定基础。”韩晓光告诉记者,目前济南市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发证已全部完成,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发证率已经超过58%,让农民吃上了“定心丸”。
维护权益、服务民生是济南市国土部门各项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他们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标准,去年调整了征地片区综合地价,较上一轮标准平均提高了23%;今年又提高了耕地综合年产值标准,较上一轮几乎翻了一番。同时,还结合被征地农民实际,丰富补偿安置形式,逐步形成了以货币补偿、住房安置、缴纳社保资金等多元化的补偿安置方式,得到了群众认可和支持。
“不告知、不听证、不确认、不签订协议,土地征收不报批;不进行公告、补偿不到位,已征土地不供应;征地补偿费用直接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防止截留和挪用。可以说,济南市坚持征地程序规范化、补偿安置透明化。”韩晓光介绍。
为使被征地农民充分享受改革红利,切实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后顾之忧,济南市国土资源部门正进行积极探索集体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安置补偿采取评估和引入市场公证机制,并拟尝试全市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等创新工作思路,保障农民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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