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润勤
前不久,在某高校解剖实验室观看了一堂人体标本解剖课。解剖前,有人将鲜花放在标本上,教授和十几个学生默哀一分钟,然后再进行解剖。事后,这位教授说,这些学生是幸运的,有些学生从进校门到出校门也参加不了一次解剖。这位教授有些激动地说,学医就像学修车,如果没有汽车,或者没见过汽车的内部零件,怎么能学会修车?没有解剖学和生理学,就没有医学,解剖是医学基础中的基础。而目前山东省各大医学院校都面临尸源紧缺难题。遗体来源稀缺,已让医学教育陷入尴尬。
不仅是医学教育,因为供体不足,全国大约有角膜致盲患者300万人以上,但每年的角膜移植手术总量仅为5000多例,成千上万的角膜致盲患者只能在黑暗中苦苦等待光明。另外,肝、肾、胰等器官的需求仍很大,因为没有供体,许多年轻的生命过早地离去。
说到遗体捐献与需求的悬殊,让我想起一个叫吴慧明的济南医生。12年前,在济南西郊采访她时,她的一番话至今令我记忆犹新:“我要捐遗体,只能登个记,但得不到法律部门的确认;我要捐器官,医学院不能收,要经过医疗机构办相关的手续。自己把自己的遗体捐出去,为什么还那么难呢?”当然,不久后的2003年,《山东省遗体捐献条例》实施,规定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主管遗体捐献工作,负责遗体捐献的组织管理与监督,并且在捐献登记、“身后”事处理上都进行了规范,她的捐献梦想可以实现了。但是,仅有《条例》是不够的,11年来,山东省遗体捐献登记报名5515人,已实现捐献711人;器官捐献登记报名2432人,实现捐献87人;角膜捐献登记报名3889人,实现捐献389人,对于需求,只是杯水车薪。
遗体捐献有这么几道“槛”:“入土为安”等传统观念根深蒂固,大部分人很难接受遗体捐献,认为这是对亲人的不敬;有些志愿者下决心报了名,来自亲朋好友的“关心”和冷嘲热讽,又让他们打了“退堂鼓”;即使有些志愿者报了名、进行了公证,老人去世后,家属又改口不同意,不愿背不孝的“黑锅”。对此,有关专家给出的办法是:加大遗体捐献宣传力度,营造捐献社会风气,加强对遗体捐献办理部门的监管,建立捐献遗体接受中心调配网络等。专家的话在理,但我觉得公众遗体捐献观念的提升才是重中之重。观念不可以在短期内来个急转弯,观念的提升不妨从人文关怀开始。生命因短暂和仅有一次而显得更为宝贵,人家把珍贵的遗体捐献出来,这是生命的馈赠,社会理应给人家更多的关爱,合乎情理。
前几年,山东省暨济南市遗体捐献纪念广场在福寿园人文纪念公园内落成,广场上有一块器官捐献纪念碑,在造型上通过举起的双手巧妙设计成一个心形。可以想象,当捐献者家属或并不相识的人看到了这块碑都会肃然起敬,会像对待英雄一样,缅怀他们高尚的情怀。前文提到的师生向遗体标本献花、默哀,以及解剖完毕后再将标本送至殡仪馆火化,也表明了对遗体的尊重。毋庸置疑,这一切都是提升遗体捐献观念的伏笔。
不仅仅是精神层面的,物质上也要有。面对有些遗体捐献者“身后”的困难怎么办?目前,山东省困难遗体捐献者家庭可以获得红十字会在经济上的救助,在一些地方,还可以获得医疗、教育方面的政策倾斜,但是,这种救助要么少之又少,要么是没有明确、完善的规定,形成不了持续有效的救助体系。遗体捐献作为一项社会事业,需要多部门合作、联动,让公安、民政、财政、教育、交通等部门都参与进来,解决好遗体捐献者“身前”和“身后”的事。遗体捐献难或能破“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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