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和平路西(原历山路二期)项目被征收人
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履行催告书公告
济南市人民政府已于2014年5月23日对张益民、牛志强(房屋现使用人)2名被征收人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并依法进行了送达。但上述2名被征收人仍未在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搬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上述被征收人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履行催告书(被征收人或相关房屋权利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履行催告书文号、被征收房屋坐落附后)。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本催告书视为送达。限上述被征收人自本催告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按照各自《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的规定,履行选择房屋征收补偿方式、腾空被征收房屋并交付历下区征收服务中心的义务。
上述被征收人有权在本催告书送达后提出陈述和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征收补偿决定的,济南市人民政府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对上述催告。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86960818
济南市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2日
关于水利厅宿舍项目A地块被征收人
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履行催告书公告
济南市人民政府已于2014年5月23日对高春洋、卢文杰、冯国太、魏秀美4名被征收人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并依法进行了送达。但上述4名被征收人仍未在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搬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上述被征收人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履行催告书(被征收人姓名、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履行催告书文号、被征收房屋坐落附后)。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本催告书视为送达。限上述被征收人自本催告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按照各自《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的规定,履行选择房屋征收补偿方式、腾空被征收房屋并交付历下区征收服务中心的义务。
上述被征收人有权在本催告书送达后提出陈述和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征收补偿决定的,济南市人民政府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对上述催告。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86980300
济南市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2日
附:相关房屋权利人明细
附:相关房屋权利人明细
序号被征收人姓名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履行催告书文号被征收房屋坐落
1高春洋济政征补催字[2014]7号历下区和平路80号4号楼2单元301室
2卢文杰济政征补催字[2014]8号历下区和平路80号8号楼1单元202室
3魏秀美济政征补催字[2014]9号历下区和平路80号10号楼2单元302室
4冯国太济政征补催字[2014]10号历下区和平路80号9号楼3单元102室
序号被征收人或相关房屋权利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履行催告书文号被征收房屋坐落
1张益民济政征补催字[2014]5号历下区和平路86号104室
2牛秀敏(已故)
牛志强(现使用人)济政征补催字[2014]6号历下区和平路88号301室
新闻推荐
□记者李铁报道本报济南讯11月29日,江苏爱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爱融财富”)济南分公司二部门店举行开业典礼,自今年7月份正式进驻山东以来,爱融财富以济南为中心业务拓展迅猛,...
济南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济南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