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环境犯罪主要体现为六种类型
昨天下午,全市环境联动执法第一次联席会议召开。记者从会议上获悉,济南市环保、公安部门将加强相互配合,瞄准影响环境安全的重点领域,重拳出击,共同维护济南市生态环境安全。
明确环境联动执法
重点领域
针对济南市环境犯罪的特点,济南市提出,明确环境联动执法重点领域,对已经存在或者可能存在环境违法犯罪隐患的领域进行重点排查。尤其要重点对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或危害群众身体健康的污染饮用水源案,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案,非法排放含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案,私设暗管或者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废物及有毒物质案等恶性案件进行严肃查处。
尽快建立区县级环保联动机制
除了明确联动执法重点领域外,济南市还提出尽快建立完善区县级环保联动机制。据了解,今年9月4日,市环保局、市公安局联合制定印发了《关于建立济南市打击环境违法犯罪活动联动执法工作机制的意见》,正式建立市级环境执法联动机制。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一些区县环保局已经主动与当地公安机关实现了工作对接,建立了执法联动机制并联合办案,但也有部分区县局仍未引起高度重视,工作不主动、不积极,已经影响到了全市环境执法联动机制的实施效果。
会上,市环保局和公安局均提出,必须尽快建立完善区、县一级环保联动执法机制,为打击环境保护领域违法犯罪活动提供机制保障。市环保局要求,各县(市)区环保局都要参照市级联动执法机制意见,制定各自的联动执法机制,并报市环保局备案。对工作麻木不仁、久拖不动的,将在环保系统进行通报批评,并会同市公安局对其辖区进行重点督查,如果发现涉嫌环境犯罪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报记者 许凯)公开排放
对空气污染物不进行任何处理,直接将污染物排放到大气中暗中排放
私设暗管,将污染物排放到深井或者利用渗井、渗坑排污
非法储存、买卖
企业或个人违反国家规定,私自买卖、储存有毒有害等危险物质,因管理不善,造成泄漏、渗漏,直接污染环境非法处置
利用回收的工业废物或者洋垃圾,如电路板、含重金属的废渣、废旧塑料制品,进行重新加工提炼、买卖,造成环境污染
非法采矿
将选矿和湿法冶炼过程中产生的含有重金属的废物倾倒、堆放,造成污染异地倾倒
利用罐装车、塑料容器,通过长途运输,跨省、跨地区倾倒工业废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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