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12日讯(记者 刘晓群通讯员 戚克春 邓旭燕)12日,市老龄办、市交通局、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在全市实施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乘坐公共汽(电)车免费政策的通知》,明确经市政府同意,自2015年1月1日起,具有本市户口且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可以享受免费乘坐公共汽(电)车政策。需要注意的是,老年人乘车优待范围限于城区内公共汽(电)车线路。注意事项
●65至69周岁老年人免费乘坐城区内公共汽(电)车,须按济南市公共交通总公司有关规定,到指定地点办理“老年人免费乘车卡”。原70周岁以上老年人持有的免费乘车卡,可继续使用。
●根据文件,济南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将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济南市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城区内公共汽(电)车实施办法》,并向社会公布,从尊老敬老爱老和方便老年人出行的角度出发,为老年人办理乘车卡和乘车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市老龄办人士介绍,这是济南市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关注改善民生的又一重大举措。
●今年新修订的《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山东省65周岁以上老年人可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目前,济南市60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已达111.6万,占总人口的18.2%。其中,65至69岁老年人约为28.36万。
新闻推荐
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努力开创基层工作新局面全市新一届村(社区)“两委”负责人培训班开班 王敏雷杰出席开班式
本报12月13日讯(记者 王端鹏)今天上午,全市新一届村(社区)“两委”负责人培训班开班。市委书记、市委党校校长王敏出席开班式并作动员讲话。他强调,广大基层干部要充分认识到自身担负的重要责任和...
济南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济南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