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10日讯(记者 王端鹏)今天召开的全市人大工作会议,印发了《中共济南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根据意见,济南将提高基层人大代表特别是一线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代表比例,降低党政领导干部代表比例。而且,还将探索人大代表退出机制,对不履职、不称职的代表予以劝退或免职。
探索委托第三方起草法规草案
济南将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党委召开涉及全局性的工作会议、组织重大活动,将安排同级人大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和机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加强市委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完善市委对立法工作中重大问题决策的程序。而且,还将建立由市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机构组织有关部门参与起草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等重要法规草案制度,探索委托第三方起草法规草案,防止部门利益法制化。
保障人大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
在支持和保障人大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方面,上述意见明确,有关地方国家事务的重要主张,凡属于人大职权范围内需要全社会共同遵循的,应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建议,使之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地方性法规或法规性决定、决议。“一府两院”工作中凡属法定应经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决定的重大事项,必须按程序提请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并作出决议或决定。意见还明确,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具有法律效力,同级其他国家机关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并及时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组织实施和执行的情况。
在支持和保障人大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方面,济南市明确,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人大选举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法定任期内原则上要保持稳定,确需调整的,应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凡选举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法违纪的,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应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依法按程序处理。
提高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代表比例
在提高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方面,意见提出,各级党委要做好人大代表候选人提名推荐工作,提高基层人大代表特别是一线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代表比例,降低党政领导干部代表比例,优化代表结构。另外,济南市还将进一步优化人大常委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知识和年龄结构,增加有法治实践经验的人员比例,常委会组成人员专职比例逐步达到三分之二。逐步规范解决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内部机构设置不统一问题。根据工作需要,及时选拔政治素质好、专业水平高、热爱人大工作的中青年干部充实到人大干部队伍,增强人大工作的生机与活力。济南还将完善人大代表激励机制,探索建立人大代表履职档案。同时,还将加强对人大代表的监督,探索人大代表退出机制,对不履职、不称职的代表予以劝退或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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