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的12月4日,是我国现行宪法的诞生日;今年的12月4日,是我国第一个国家宪法日。
“我向宪法宣誓,永远忠于宪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依法办事,廉洁从政,为维护公民权益,捍卫国家利益而恪尽职守!”4日上午9时,在洪山公园的苍松翠柏掩映下,身着工装的国家工作人员代表庄严向宪法宣誓。历下区普法办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为主题,开启了全区首个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
在英雄山北广场,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泉城的大街小巷,一场场各具特色的庆祝活动如火如荼——
“作为大学生法治宣传志愿者,我们向广大市民提出倡议,建设文明城市,共同尊法守法……”
“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我宣誓: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忠实履行法官职责……”
来自舜文中学的46名初一学生走进省高级人民法院,参观法治文化广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审判法庭,观看根据真实少审案例改编的微电影,并在审判法庭上了一堂别开生面的法治教育课。
市中区法院法官韩晓爽对预约参观的市民李丽说,“我们把信息化建设与宪法法治宣传相结合,充分发挥技术优势,在立案大厅、电子屏、网页、微博等滚动宣传宪法内容,把宪法法律更快、更准、更全地送到群众手上。”
当然,宪法日的意义,并不仅仅局限于在这一天,更重要的是尊法守法理念的普及,让宪法走进普通百姓的生活。
这一点,35岁的张建诚,甸柳司法所的一名基层公务员,有着深刻的体会。“居民过去第一句问的都是‘我该怎么办\’,现在问‘我该怎么走法律程序\’的明显多了。”从这个小小的细节,张建诚感到了法律对人民生活的无声浸润。
老王在收废品时,因为废品收购站老板违规切割汽油桶发生爆炸造成七级伤残。雪上加霜的是,对方只支付了部分医疗费便撒手不管。在历下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的帮助下,老王不仅维权成功,还被免去了诉讼费。
一位来自四川的农民工在济南某建筑工地施工时摔伤,由于和建筑单位产生纠纷,没能得到及时救助。首个宪法日当天,他和数十位农民工专程赶到泉城广场,向在这里普及维权知识的山东省农民工维权工作站工作人员咨询。工作人员向他解答了有关法律知识,当即表示将全程免费帮助他维权。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它与每一个公民的权利保护和义务履行密切相关,与每一名国家公职人员的依法履职密切相关,与国家的文明进步密切相关。
让我们张开双臂,共同感受法的温度。(本报记者 刘晓群 见习记者 侯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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