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家属出车祸,市民陈先生通过法院委托山东银丰司法鉴定所(以下简称“银丰鉴定所”)做相关鉴定,“但是出具的鉴定结果很模糊,法院没有采纳,而且鉴定人员的信息也出现错误。”陈先生要求退还鉴定费用无果。横祸 女孩被货车刮倒
陈先生称,2013年11月3日9时左右,自己的侄女谢雅(化名)坐着由其朋友驾驶的电动车行驶至大明湖路与贡院墙根街路口时,与一辆轻型货车相撞,谢雅左腿受伤,并随即被送往济南市第一人民医院治疗。
“侄女住了59天院,其间做了3次手术,一共花费2万多元医疗费。”陈先生称,为了维护权益,他向历下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进行相关赔偿,“赔偿内容中,有一项是关于后期治疗费用,由于侄女的小腿未来可能需要植皮手术,相关费用需要由鉴定单位做鉴定。”通过摇号指定鉴定单位,法院委托银丰鉴定所做相关鉴定。质疑 当事人不满鉴定结果
“银丰鉴定所在2014年4月受理,收了我2500元鉴定费,1个多月后出的结果,但是内容说得比较含糊,法院无法采用。”陈先生表示。记者从该鉴定所出具的《鉴定意见书》上看到,“后续治疗费建议按有资质的医疗机构相应方案的实际费用予以核定”。而意见书上的鉴定人信息与工作人员的签字也不相符。陈先生对此表示不满。
2014年8月,陈先生通过法院委托另一家鉴定中心重新鉴定,该中心出具的《鉴定意见书》显示,谢雅后期若进行修复治疗,费用拟为1万元。“法院采纳了这家的鉴定结果,要求肇事方按照1万元的标准赔偿,还说之前的鉴定费可以退还,需要双方协商解决。”陈先生称。
陈先生表示,其随后多次要求银丰鉴定所退费均无果。
回应 费用无法退还
12月2日下午,银丰鉴定所工作人员表示,该所通过正常收费、查体、出具报告,所有材料及程序均合法,鉴定费用无法退还,“根据我们的鉴定,后续治疗费应以实际花费为准,无法限定具体数额。”
该工作人员还称,鉴定人员信息及签名不符,因工作失误造成,后期已更正,不影响鉴定结果。 (本报记者 刘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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