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济南消息(记者陈晶)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为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镇基础设计建设与运营,山东将选取100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开展PPP试点,所有项目在2017年年底前完工。
据了解,所谓PPP模式,为英文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的字母缩写,是指政府与私人组织之间,为了合作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或是为了提供某种公共物品和服务,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彼此之间形成一种伙伴式的合作关系,并通过签署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合作的顺利完成,最终使合作各方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
此次山东开展PPP试点的项目包括:设市城市、县城、省政府公布的200个“百镇建设”示范镇以及国家级重点镇的主次干路、快速路、大型桥梁、公共停车场(库)、供水工程、污水处理厂、集中供热工程、燃气工程、综合管廊工程、地下管网改造工程、垃圾处理工程、公园绿地工程等。
根据规划,济南、青岛将推荐10个项目进行试点,其余设区城市不少于6个,都为投资规模巨大的重点项目,其中道路、桥梁工程不低于3亿元,综合管廊项目不低于1.5亿元,管网改造项目不低于2000万元,其他项目不低于8000万元。2015年底前,所有项目开工建设,建设周期在两年之内。
既然鼓励社会资本建设,那如何保证投资人利益呢?住建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主要有三种方式,如果社会资本投入收费性项目,如水厂、燃气公司等,投资人可从使用者付费中获取利润;如果项目无收益,如环卫、道路(不包含高速公路)等,那政府部门将支付费用,包括建设费和服务费等;“还有一些工程比较复杂,项目建成后有收益,但很少,那投资人除了获取项目收益外,还能得到政府补贴,比如投资燃烧发电厂、污水处理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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