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贾瑞君通讯员黄莹报道
本报济南讯16日上午,在省检察院举行的首届特约检察员聘任仪式上,民革省委专职副主委,省政协常委王鸣歧等9人接过红色的聘书,标志着山东省检察院首届特约检察员开始履职。
记者了解到,特约检察员的工作职责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掌握检察机关重大工作部署和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参与检察机关重大决策的研讨和重要规范性文件的论证,提出意见和建议;参加有关专项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反映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执行法律、政策的意见和建议;反映检察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有关办案规定或办案纪律的违法违纪行为。参与检察机关控告申诉部门的接待工作,接受人民群众举报、控告、申诉及相关材料,并移送主管业务部门处理;反映、转递人民群众对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举报和控告;反映、转递当事人不服刑事处罚、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的申诉。参加检察机关执法执纪检查活动。根据需要经检察长批准,参与有关案件审查讨论和其他业务工作,对检察业务工作中的相关专业技术问题提出咨询意见。
此外,特约检察员的权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参加检察机关的有关会议和业务学习,阅读有关文件和资料,调阅有关档案;向检察机关了解所提建议、意见等事项的办理情况;了解所反映和转递的举报、控告申诉案件的查处情况及办理结果;向当地党委、有关领导和统战部门反映检察工作的有关情况或问题;对检察机关及其检察人员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
根据相关规定,此次聘任的9名特约检察员全部是党外人士。特约检察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五年,续聘连续任期不得超过两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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