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戚加绚
新年第一个工作日,济南市天桥区一家物流企业的负责人刘女士来到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交通运输窗口,办理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工作人员告诉她,自1月1日起,按照新的《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企业在申请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时,不再提交服务质量保障措施;对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内容也由以前的8项压缩为6项。
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交通运输窗口负责人张曦对记者说,他们将继续采取新的举措,让市民真切感受到行政审批改革带来的方便、快捷与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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