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22日讯(记者 韩霄鹏)记者今天获悉,《济南市名泉保护条例》(下称《条例》)已列入2015年市人大规章制定计划,属于调研立法项目,最快2016年进入立法程序。
去年,随着泉池及护城河环境整治行动的深入推进,现行《条例》的滞后性不断显现。依据这部颁布于2005年的法规,对在公共场所泉池内游泳、洗涮衣物等行为,执法部门只能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五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人大代表、爱泉市民等各界人士认为,“《条例》的处罚力度已跟不上时代发展”。
市人大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市城市园林绿化局等部门将针对《条例》展开调研,就条款修改等具体问题提出调研报告。如果条件成熟,《条例》最快于2016年进入立法程序。
新闻推荐
王军成摘得2014年度山东科技最高奖科技奖获奖成果比去年少211项但质量有所提升
本报1月22日讯(记者 王端鹏)今天,全省科学技术奖励大会在济南召开,表彰为山东省科技创新和现代化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山东省科学院研究员王军成凭借在海洋环境监测技术与装备研究...
济南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济南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