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齐静报道
本报济南讯1月30日,省教育厅发布《山东省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以下简称《学前教育三年计划》),对加快普及学前三年教育、提高办园水平和保育教育质量、保障城乡适龄儿童接受公平有质量的学前教育等方面提出相关要求。
《学前教育三年计划》规定,到2017年,学前三年教育要基本普及,学前三年入园率要达到85%,其中东部地区达到95%以上,西部地区达到80%以上,残疾儿童入园率和接受康复教育训练率要达到90%以上;全省每年将新建、改扩建2000所公办幼儿园,认定一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普惠性幼儿园数、在园幼儿数分别占总数80%以上。
面对近期频现的校车安全事故,《学前教育三年计划》要求,幼儿园原则上不使用车辆集中接送幼儿,确实需要使用车辆集中接送的,要经县级政府校车管理部门批准;县级政府要将审核批准的公办幼儿园(含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接送幼儿专用车的购置、运行与维护费用纳入年度财政预算,要严格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对幼儿园接送儿童车辆进行管理。
在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和素质提升方面,《学前教育三年计划》要求,支持有条件的高校设置学前教育专业,支持开展初中毕业起点五年制专科和七年制本科试点,鼓励师范类(高等)院校在校生辅修学前教育第二专业,鼓励优秀男生报考学前教育专业;要求幼儿园教师持证上岗率达到60%以上,幼儿园园长、专任教师专科及以上学历比例达到7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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